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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检验员、检验师换证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9

 

粤特协考[2013]49

 

关于2014年检验员、检验师换证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规定,我协会将按计划组织2014年到期的检验员、检验师换证继续教育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员、检验师师换证采取审核的方式,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申请换证项目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未中断执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三)、执业期间未发生过失或者责任事故的;

(四)、接受经发证机关授权公布的换证知识更新与技能培训(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培训)指南所涉及内容的培训,其累积培训课时不少于40小时的。

二、换证申请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表》(申请类别为“审核换证”,1份,下载地址:http://www.gdase.com/back/upload/2013725155690.doc);

(二)、换证项目的《检验人员证》(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持证人员执业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中断检验工作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且在执业期间未发生过失或者责任事故的书面证明,包括执业注册记录、相应的执业工作见证(间隔不超过6个月的在执业单位签署的检验记录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检验师换证还应按照规定每年在质检总局检验案例网上填报检验案例至少5例(应为主要编写人员);

三、其他:

(一)、2014630日前到期的检验人员请于20131031日前寄往协会;

(二)、20141231日前到期的检验人员请于2014430日前寄往协会;

(三)、资料邮寄地址: 

邮编:510220  广州市南田路5634号楼514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联系人:魏莉    耿燕妮

电话:020-84412810/38835160    传真:020-38835165

    (四)、具体开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三年九月二十五

 

 

主题词:检验员   检验师   复试   继续教育培训  资料  通知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