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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能效状况

发布时间:2017-04-17


一、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全省在册特种设备共计132.8792万台(套)(压力管道和气瓶除外),其中锅炉4.3488万台,压力容器36.9637万台,电梯63.4913万台,起重机械18.2283万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6163万辆,客运索道19条,大型游乐设施2289台(套)。设备总量比2015年增加了6.14%。另有气瓶3061万只,压力管道1.71万公里。2006年以来全省在册特种设备数量变化情况见下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情况。

 省级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单位以及市级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单位共3227家,其中,锅炉制造2家、安装改造95家;压力容器设计50家、制造120家、安装改造修理167家;压力管道设计40家、元件制造47家、安装198家;电梯制造6家、安装改造修理1408家;起重机械制造118家、安装改造修理217家;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修理24家;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983家。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情况。

全省共有作业人员考试机构49个。全年共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3.1667万个,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发证数量和所占比例见下图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全省质监部门(含深圳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下同)共设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69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40个、县级127个。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共1104人,其中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安全监察员共942人。

全省有经核准的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8个,其中省质监局直属机构1个(下设20个分支机构),各市质监部门直属机构3个,企业自检机构4个。共有职工3150人,其中持有检验人员资格证的1937人,共持有各类检验人员资格证5332个;持有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的有663人,共持有各类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2053个。另外还有型式试验机构3个,无损检测机构23个,气瓶定期检验机构138个,“两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检验机构21个。

(五)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和执法监督情况。

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822台锅炉、8.8226万台压力容器、545.2893万只气瓶以及41.9420万件压力管道元件、1.8557万只特种设备零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对9.0382万台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8650万个;对73.0958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37.2293万个;对506.3583万只在用气瓶进行了定期检验,处理问题气瓶111.5429万只。

全省大力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11.6152万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0395万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546宗,吊销特种设备许可证2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全省全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16起,死亡11人。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为0.12,万台死亡人数为0.08

(二)事故特点。

按照设备类别划分,气瓶事故2起,电梯事故5起,起重机械事故4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4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其中,气瓶事故起数占12.5%,死亡人数占9.09%;电梯事故起数占31.25%,死亡人数占27.27%;起重机械事故起数占25%,死亡人数占36.3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起数占25%,死亡人数占18.18%;大型游乐设施事故起数占6.25%,死亡人数为9.09%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13起,占81.25%;安装修理环节3起,占18.75%

按照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气瓶)事故的主要特征是泄漏、失火引发爆炸;机电类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坠落、挤压(剪切)、碰撞、冲顶(蹲底)、倒塌(倾覆倾翻)、失控和其他等。

2006年以来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情况趋势及2016年全省特种设备事故分类统计情况见下图:



 三、特种设备能效状况

 全省2家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共对259台锅炉产品设计文件进行了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

在用锅炉能效测试3489台,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油蒸汽锅炉86%,燃气蒸汽锅炉89%,燃煤蒸汽锅炉76%,其他燃料蒸汽锅炉77%;燃油有机热载体炉85%,燃气有机热载体炉88%,燃煤有机热载体炉76%,其他燃料有机热载体炉76%;燃气热水锅炉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