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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气瓶充装单位为首要责任人,英德启动气瓶安全监管改革

发布时间:2019-02-13

29日,记者获悉,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英德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推进会,明确气瓶充装单位是法定的气瓶使用管理人,为气瓶使用安全的首负责任者。辖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工业气体等15家气瓶充装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推进会上,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俊向参会企业分析了实施气瓶安全监管改革的重要意义,强调当前英德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企业要切实重视该项工作,迅速动作,紧跟改革步伐。

当气瓶泄漏爆燃事故发生,安全管理问题等很容易暴露,如气瓶充装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固定充装制度难以实现,瓶装气体经营市场混乱、竞争无序等。

根据改革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取得气瓶使用登记证,并只能充装气瓶使用登记证上载明的品种范围内的气瓶。气瓶充装单位是法定的气瓶使用管理人,为气瓶使用安全的首负责任者。首负责任是出于及时救助事故受害者的考虑,由处于气瓶安全链条上龙头的使用管理人,开启气瓶安全事故的责任链条,从而减少事后责任主体之间的推诿,以形成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管、事后有保障的完整安全链。

改革气瓶使用登记方式由登记气瓶改变为登记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只凭原《气瓶充装许可证》有关部门换领只载明使用单位、设备类别、气瓶品种的新《气瓶使用登记证》即完成了改变登记,具体的气瓶档案由充装单位按照规定格式自行建立并定期上传云端数据库。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宣贯《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相关条文,研读省、市质监部门关于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敦促各企业迅速完善气瓶采购、销售及充装前后安全检查等相关制度,及时录入气瓶登记信息和完善相关电子标签,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