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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问答:关于管道检验办证的问题

新闻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19-06-03

有网友于516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管道检验办证的问题,63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请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特函〔20161)》中,(四)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前安装、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管道,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或基于风险的检验。这句话中的“全面检验或基于风险的检验”的检验在出报告(报告的类型只有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是监督检验还是定期检验?还有这种在检验前需不需要补管道设计资料?

答:1.属于定期检验;2.关于管道资料缺失的问题请按照《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特函〔20161)二(一)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