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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局创新电梯安全监察模式开展“拉网式”安全排查

发布时间:2015-11-20

 

汕尾市局创新电梯安全监察模式开展“拉网式”安全排查

 

  近期,汕尾市质监局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电梯安全监察模式,采取“一摸、二查、三访、四坐、五演、六罚”的新型安全监察方式,对全市范围内在用的电梯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确保全市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一摸”主要是摸清全市范围内在用电梯的数量。针对近年来高层建筑不断增多,电梯的安装使用迅速增长的实际,汕尾市局把对电梯的安全监察关口前移,加强了对新安装电梯的全过程安全监察,并分别对每家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监察档案。在此基础上,将使用年代较长、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列入重点安全监察单位,加大抽查频次,做到了电梯数量清楚,监察重点明确,提高了电梯安全监察的效率和质量。

   “二查”是指对电梯的机房和井底等以往不被重视的区域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电梯机房的空调、风扇等降温设施在高温天气是否有效运行,机房内温度是否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电梯井底是否有积水、杂物等危害电梯安全运行的物质。

  “三访”是指对电梯业主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征询业主对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业主开展电梯安全使用知识的宣贯和普及。

  “四坐”是指要求安全监察人员、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的员工、群众代表一起乘坐电梯,亲身感受电梯的运行状况,对乘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与物业公司、维保公司和群众代表进行沟通解决。

  “五演”是指要求安全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物业公司及维保公司的电梯安全应急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点评,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罚”是指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单位和行为,经督促整改后仍没有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严格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汕尾市局已对全市范围内368家电梯使用单位的1982台在用电梯进行了安全监察,现场责令整改安全隐患63处(已全部整改完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4份,并对其中一家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