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公布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的通告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等的规定以及规范鉴定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对我省承担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工作的机构予以调整(详见附件)。
有关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建立健全鉴定审查工作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向省质监局报送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工作情况,接受各级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广东省承担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工作的机构名单
广东省质监局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广东省承担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工作的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联系方式 |
1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三山岛环岛西路13号地块 |
电话:0757-66860169 传真:0757-66860193 |
2 |
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研路9号 |
电话:020-32121388 传真:020-321213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