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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4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5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和授权机构的监督,督促其持续满足许可或授权条件,强化行政许可过程中鉴定评审的把关作用,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

根据《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此次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工作采用以下方式开展:

(一)     获证或授权后监督抽查:以质量体系运行、工作(产品)质量以及资源条件为重点,对获证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授权的锅炉能效测试机构、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抽查(以下简称证后监督抽查)。

(二)     评审后发证前监督抽查:以鉴定评审工作质量为抽查重点,对申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单位进行评审后、发证前的监督抽查(以下简称过程监督抽查)。

为保证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承担证后监督抽查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承担过程监督抽查的具体工作。

二、抽查对象

以公众留言、来信来访和日常监察、检验、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上一年度的监督抽查情况,抽查特种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锅炉能效测试机构、鉴定评审机构。

三、抽查时间

20155月至11月。

四、抽查人员组成

监督抽查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实施,抽查人员由我局从有关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协会中选定,请有关单位给予支持。

五、抽查安排

具体抽查对象和抽查日期由我局在抽查组到达前3天通知抽查对象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不提前通知被抽查单位。

六、抽查费用

抽查工作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总局承担,不向被抽查单位收取。

请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被抽查单位对抽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请有关省、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协调委派持证安全监察人员到现场协助抽查工作,以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取证、处理。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