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和GB 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两项国家标准(以下简称“两项标准”)已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并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为了指导相关人员准确理解、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两项标准,并帮助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助力单位配置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满足《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33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37号)的有关要求,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定于2024年4月25日至26日在佛山举行GB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GB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宣贯及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及能力水平测试及气瓶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等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届时,将邀请业内知名专家深度解读本标准的制定背景、主要变化、关键内容和实施对策,同时结合第74号令要求指导企业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以及气瓶检验机构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关于主要人员年度专门培训工作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相关人员; (二)气瓶及瓶阀监检机构; (三)气瓶及瓶阀制造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等相关技术人员。 (四)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已任命或拟担任安全总监的人员; (六)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已任命或拟担任安全员的人员。 (七)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责任师及气瓶检验员、质量管理人员、内部审核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测试 (一)培训内容 1、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和GB 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2、解答使用(充装)单位对于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和GB 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理解的常见问题; 3、详细讲解企业如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4、提供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模板,供企业参考; 5、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常见问题解析。 (二)测试 经培训测试合格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将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能力水平培训测试证明》;对气瓶检验机构参加培训的人员出具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年度16个学时证明。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4月24日16:00-18:00; 培训时间:2024年4月25日-26日。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西路2号,佛山市质安职业资格培训中心8号楼大堂。 (见附件)
四、费用 培训费:1300元/人;
监察人员免培训费,食宿自理;
其他学员食宿自愿,费用自理
培训中心食宿费:双住:250元/天(含自助餐或围餐早午晚),单住:355元/天(含自助餐或围餐早午晚)。
若需要食宿,请自行咨询:叶先生 0757-83691990 五、培训费交纳 (一)已报名人员请在4月19日前汇款至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汇款时注明“气瓶”、并写明单位名称及学员姓名,现场报到时请提供汇款凭证。 (二)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请提供单位开票资料,并在报到现场认真核对开票信息。 (三)培训费用汇款账号 户 名: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账 号:3602001109200117159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同福中路支行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此次培训会的学员4月12日前扫以下二维码报名。 (报名二维码)
七、联系方式 冯雪莲 19925655842 吴连永 19924304798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交通说明.docx
关于举办GB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GB751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宣贯及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及能力水平测试及气瓶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等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