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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形势下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思考与研究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20-07-15
        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监管系统各项工作都在狠抓基础建设,全力筑牢发展根基。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本系统、本部门“三大安全”之一的重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夯实基础,抓好安全监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值得思考和研究。
        一、夯实组织领导基础
       市场监管系统应把“三大安全”之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成为“一把手”重视关注的工作,认真思考谋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特种设备安全涉及公共安全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认识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为维护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常抓常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议,有针对性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形势研判,特别是针对重点时期、重要环节、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动态,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并及时给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最有力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三是落实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人抓安全的职责意识,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职责,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压实,真正形成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良好局面。
       二、夯实机构建设基础
       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是市场监管系统安全工作的“三大重点”。然而,保障这3项安全工作的机构编制与职能分工目前是不对等的。
       一是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能的不对等。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比为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前是由一个相对独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来专门保障落实,机构改革后,其保障职能由市场监管部门的多个内设机构来共同完成;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则仅仅是由一个科(处)室来负责完成。
       二是人员编制与工作任务的不对等。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数量也快速增长,其行政监管人员由于受到机关单位人员编制限制,未能随之增加,成为制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瓶颈”。另外,特种设备安全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不仅要依据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还要拿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可见,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所配备的机构编制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需求。面对不能随意增设内部机构和增加整体人员编制的现实,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倾斜,为其配备更多更强的工作力量。
       三、夯实能力素质基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安全风险高、工作责任大的工作,所以在选人用人上要做到选准配强,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一是请进来学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利用每年集中培训的机会,想方设法把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知名专家请来,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进行授课辅导,通过面对面的经验传授和解疑释惑,不断增强特设安全监察人员的知识储备。
       二是走出去开眼界。工作要解放思想,打破常规,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的利用效率,支持和鼓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走出去,向先进地区学习新思想新思路、向先进单位学习新办法新措施、向先进个人学习新知识新技能。
       三是干工作长经验。工作岗位是学知识长本领的最好舞台。要敢于对新人放权放手,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传帮带教方法、树标准纠偏差,让他们了解工作程序、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真正做到通过不同方式和方法来培育和锻造合格的特种安全监察工作人才。
       四、夯实履职尽责基础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仍处在整合、融合阶段,此时,应该重点从3个方面下功夫用狠劲。
        一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五湖四海”,在群策群力中凝聚共识,努力打造一个“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党组织,真正让党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发挥最大功能。
        二是要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弘扬正气、扫除歪风,坚决纠正少数人心中存在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想干不想干一个样、能干不能干一个样”等错误思想,真正形成让“实干者实惠、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待”的鲜明导向。
        三是要明确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干部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选拔任用、职级并行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工作实绩,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并用制度固定下来。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形成“让苦差事、难差事成为干事创业好差事”的鲜明舆论导向,形成“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在胜任中胜出”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
(作者:河北省沧州市市场监管局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