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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征求对强制性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公开征求对广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见附件1)的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填写《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于2017112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反馈意见建议,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张晓博

电 话:020-38835571

   传 真:020-38835920

  邮 箱:gdsjbzc@126.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510620

 

附件: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 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