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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立法保障电梯安全将于2026年5月施行

发布时间:2026-01-14
      《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所称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015年四川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旧电梯数量增加、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管理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日益凸显。截至2025年四季度,四川全省电梯保有量达58.91万台,潜在安全风险加大,制约行业健康发展。
       为适应新情况,迫切需要将原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条例》也是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上位法的具体实践,旨在细化原则性条款,增强操作性。
       根据省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司法厅开展立法调研,赴成都、泸州、重庆等地考察制造监管、保险机制、数智电梯及应急处置平台经验,参阅广东、湖北等8个省份省级法规、43部地市级法规和13部地方政府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归纳吸收。
      《条例》共9章58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内容涵盖明晰适用范围与立法原则、完善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强化安全评估与监督管理、优化企业基本信息报送方式、强化应急救援等方面。
       其五大特色亮点包括:聚焦将成熟经验和有效措施上升到法规层面,在保留原《办法》有效规定基础上,新增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专章,纳入智慧监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安全保障经费等内容;聚焦责任压实,强化全流程全链条管理,厘清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保、检验、检测等环节各方主体责任,明确使用管理单位与关联方的责任衔接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聚焦推动安全隐患治理与本质安全提升,明确监督管理责任,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依法处罚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鼓励更新使用年限长、故障频率高的住宅电梯;设置电梯安全保障经费并公示收支情况,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推广应用电梯码,便利乘客查询信息、故障报修和应急求助。
       聚焦规范和提升应急救援效能,设立应急救援专章,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设置96933专用求助电话,做好困人事件救援工作。
       聚焦事故教训补齐监管短板,回应近年来各地出现的安全问题,规范电梯停用、启用、注销要求;补齐拆除环节管理漏洞,明确由具备专业能力的单位实施拆除,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方案、落实现场防护措施、执行动火作业审批,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条例》对社会关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安全保障经费、智慧监管等问题作出积极回应。第二十七条规定住宅电梯管理单位须确保电梯安全保障经费充足且专款专用,支持业主利用共有部分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孳息购买电梯综合保险。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统一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在合同中明确电梯安全经费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督促维保单位依规开展维护保养,严查虚假维保等违法行为。
       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以“小保费”撬动“大保障”,有助于提升安全水平、降低社会治理成本,辅助政府监管、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目前相关部门正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关于“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三方面推进: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系统,整合制造、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隐患排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自行检测、注销等全生命周期数据,实现一网通查;二是运用物联网技术采集运行数据和故障代码,分析识别潜在故障,实施分级动态告警机制,指导维保单位科学开展工作,推动维保模式从注重过程向注重效果转变,安全管理从事后维修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从加强学习宣贯、完善配套制度、推进重点工作三方面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筑牢实施根基,守护群众乘梯安全。